勐海县:发出通知严禁教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期间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

来源 :勐海县纪委县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9-10 10:14:12 | 【 打印正文 】


近日,勐海县向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幼儿园发出通知,严禁教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期间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

通知强调,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健康廉洁的教育环境,在教师节、中秋节及国庆节来临之际,按照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发生。

通知明确,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通知要求,全县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校会、班会、电子显示屏、微信等方式,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在节日期间县教育体育局及驻局纪检组将加大监督力度,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勐海县纪委监委 汪体祥|| 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