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创新监督方式 做实生态环保政治监督

来源 :景洪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1-06-06 22:58:17 | 【 打印正文 】

近年来,景洪市纪委监委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实行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分片包抓、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对口指导、相关部室定期督办工作模式,把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等相关工作作为“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强力推进这一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

创新监督方式,做实政治监督。在开展工作中,市纪委市监委学习借鉴省纪委省监委查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上采取的“直查直办直播”方式,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组建由分管副书记或其他常委、委员带队的专项监督检查组,直插一线,深入了解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对环保督察整改列出监督检查“清单”、逐条逐项“挂号销账”,特别是紧盯垃圾处理厂、污水排放等重点问题,把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其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抓实抓牢相关整改工作。

着力突破一批案件,持续释放震慑效应。对近年来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已了结问题线索“回头看”,充分利用巡察监督、信访举报、环保督察、媒体曝光等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仔细摸排、深挖细查,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直查直办、快办快处,对整改不力、消极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制发纪律监察建议,促进问题整改。市纪委市监委立足职责定位,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依纪依法直指相关单位监督缺失、履职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堵点痛点,逐项开列问题清单,提出指向明确的建议,严格整改时限、要求,倒逼责任单位履职尽责,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并对建议全程跟进督办,实行留痕管理,对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市监委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认真梳理、深入剖析,通过公文交换系统、门户网站、清廉景洪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分类分批通报,发挥通报震慑效应,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撬动干部队伍作风大转变,实现工作效能大提升,推动典型案例转化为生动鲜活的法治公开课、警示教育课,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注重深入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活动,面对面提出整改要求,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景洪市纪委市监委 侯德国||责任编辑 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