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授李春阳同志为“西双版纳州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称号的决定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10-11 16:56:51 | 【 打印正文 】

       李春阳,男,汉族,云南省墨江县人,1969年7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景洪市基诺山基诺族乡党委副书记、书记,景洪市委机关党总支书记、市委副秘书长,2007年1月开始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曾任景洪市纪委副书记,2016年起任景洪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2017年5月11日,李春阳同志因肝癌晚期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8岁。

       李春阳同志是全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他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0年,始终坚定入党初衷,坚守自己誓言,牢记宗旨、心中有民,以身许党、忠贞不渝,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的忠诚。他爱岗敬业、担当务实,心无旁骛、凝心聚神履行职责,敢于监督、铁面执纪,长期战斗在纪检监察战线的最前沿,坚决与消极腐败现象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他心中有戒,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始终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公私分明,勤俭节约。他可亲可敬,言传身教,注重家风建设,始终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不向组织提出任何个人要求。先后4次被评为全市年度优秀公务员,被市人民政府记三等功1次,2017年被追授为景洪市优秀共产党员。

        李春阳同志身上,充分体现了新时期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人民、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廉洁奉公的时代风采,集中展示了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做党忠诚卫士、个人干净的模范、敢于担当的先锋”的优秀品质和良好形象,为全州纪检监察干部树立了榜样。为学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追授李春阳同志“西双版纳州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李春阳同志的先进事迹,不断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要学习他牢记宗旨、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爱岗敬业、担当尽责的崇高精神,秉公执纪、敢于碰硬的职业操守,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要把学习李春阳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结合起来,立足岗位、对标看齐,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切实做到让党放心、人民满意。要把学习李春阳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业主责,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建设富裕美丽开放幸福西双版纳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