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条例》为家风通了“电”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8-08-28 16:07:23 | 【 打印正文 】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成为了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重中之重,其中,在生活纪律方面增加的家风建设内容尤为引人注意: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我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向来重视家风家教,自古以来为后人所称颂的家风典籍也较多,但家风从来“不成文”,没有任何规章制度对家风建设进行过规定。此次,将家风纳入《条例》“生活纪律”当中,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决表达。用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严格约束操守,更好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保障。
 
    家风是家庭或家族世代相传的风尚、生活作风,是给家中后人们树立的价值准则,是一种潜在的无形的力量。好的家风不仅能让孩子成功成材,而且还能对整个家族的根深蒂固带来强大的力量。古人说:“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风的“家”,是家庭的“家”,也是国家的“家”。家庭的是“小家”,国家的是“大家”,“小家”不治好,何谈治“大家”。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谈家风。家风,影响着一个人的品质和行为。特别对居于领导岗位、握有权力的官员来说,败坏的家风,更往往成为牵引其自身及亲属走向牢狱的绳索。领导干部如不注重家风建设,放之、任之,则容易呈现“家族式”腐败。父子兵、夫妻档、兄弟帮屡见不鲜,甚至“全家总动员”,最终一起走上犯罪之路。
      “子不教,父之过;妻不贤,夫之责。我对他们失察失管,就是思想上没有把他们的行为跟特权、腐败联系起来,就是……”“孩子过去生活在我的光环下,将来就要生活在我的阴影里。是我把家人害惨了”,原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本顺在忏悔录里这样提到,究其原因,就是家风败坏引发的恶果。由此可见,家风建设何其重要,怎样建设好家风,特别是领导干部如何建设好家风,是一个重中之重的问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管好家里那点事,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的人员,是责任更是义务
。(景洪市纪委监委 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