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村干部贪腐之根 筑起扶贫资金“保护罩”

来源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7-12-25 08:40:54 | 【 打印正文 】

近日,西双版纳州纪委通报了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在扶贫领域“村官”履职不力、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7起占通报案例70%。在这7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中,小则几百元低保款,多则几万元扶贫资金。由此可见,农村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突出,“村官”微腐现象屡见不鲜,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农村干部纪律、廉洁意识不足,部分“村官”思想安全阀“漏气”。西双版纳州地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薄弱、文化落后,农村少数民族干部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宗旨服务意识不强,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说了算;有些村组群众维权意识较差,对扶贫相关政策关注度不高,各项惠农措施难以做到家喻户晓;部分少数民族村、组“村官”家族势力大,群众不敢得罪,因此对村干部的监督难以实现全覆盖。

扶贫资金和农村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某些扶贫项目及资金出现“漏监”。目前,我州扶贫资金管理机构涉及财政、扶贫、民政、发改等众多部门,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各级财政负责专项资金审批、下拨、流转,使用缺乏精细化规则和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也普遍重下拨、轻监管,资金使用是否确有其事,分配对象是否确有其人,资金、物资是否如数到人到户等都缺乏后续跟踪管理。而“村官”的权利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约,加之有些村级组织管理涣散,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滞后,村民监督难以落实便为其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给腐败带来了可乘之机。

农村基层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导致农村一些“村官” 向扶贫资金“伸黑手”。某些农村基层组织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措施有限。主要表现在对村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群众对村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导致农村“村官”腐败现象屡禁不止。

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笔者认为,应从廉政文化思想教育,拧紧“村官”思想“安全阀”;规范村级权力运行、落实好农村民主管理制;建立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坚决铲除侵害群众利益毒树之根,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全州脱贫攻坚任务如期顺利完成、与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勐腊县纪委   彭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