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问题干部”就此止步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16-10-28 16:27:08 | 【 打印正文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完善干部任用制度的“规矩”,从源头上堵住“问题干部”升迁的“官道”。
    《意见》中所说的“带病”,并不是我们日常从字面意义理解的生病,而是指在政治思想上、党性觉悟上、工作能力上或是为民服务上碌碌无为,不会为民办事,或是不尽心尽力做本职工作的,一句话,就在德、能、勤、绩上有“问题”的干部。
    一直以来,个别人在“暗地”里搞“阴暗”交易,对有“问题”的人或事,或是选择让他遮遮掩掩蒙混过关,或是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过就过,不愿做唱“反调”的包公,更不敢做直言的魏征,因为怕得罪“带病”干部“后面”的人、怕伤了与“带病”干部的感情、怕丢了“带病”干部手中持有或掌握的选票,于是一些“带病”的干部就堂而皇之地得以提拔任用。
    由于讳疾忌医“小病”不除,最终酿成无可挽回的“大病”,如民间俗语所言“洞小不补,洞大一尺五”小问题成了大事件,这样带病提拔的干部,提拔上来后也只会阿谀奉承、欺上瞒下,自然不会全身心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
    中央办公厅此次出台的这个《意见》,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逼着”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在为人民选拔、监督任用领导干部的时候,要敢于也善于用“螺旋CT”,去全方位“扫描”将要被提拔的干部,然后根据其总体表现去研判,严格按照新出台的《意见》开展工作,一个程序一个程序地走,真正让“带病”干部无处遁形。
    对于个别依然我行我素,敢于违《意见》不顾,任人唯亲提拔任用“带病”干部的,一经发现就要一查到底,无论是谁都要严肃处理,严厉追究其责任,绝不姑息留情,彻底斩断提拔“带病”干部的“黑色”通道。(汪体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