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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主要负责办公室、州委巡察办有关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之一(限云南省户籍):a、失业人员中的城镇登记零就业家庭人员;b、失业人员中残疾人;c、失业人员中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d、失业人员中的连续一年失业以上人员。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需具备一定的文件处理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5、身体健康,具备开展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就业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方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8月13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交《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至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205室。
咨询电话:0691 — 2139016
(二)面试及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及考核。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提交相关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面试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察
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做出综合评价。
(四)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三、其他事项
人员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西双版纳州公益岗位有关政策执行。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
中共西双版纳州纪委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