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以“会商会诊”实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向奔赴”

来源 :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浏览量 : | 发布时间 :2024-04-10 18:03:49 | 【 打印正文 】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棚房’清理整治‘回头看’,乡村振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都是2024年清廉云南建设的重点工作,州农业农村局要切实落实好综合协调其他部门和推动工作落实的责任……”近日,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和驻农业农村局召开专题会商会议。

纪检监察组重点聚焦州农业农村局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牵头事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进行现场“会商会诊”。会前,纪检监察组多次就本次会商的相关事宜与局党组面对面沟通,与职能科室具体对接联系,对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确保会商主题鲜明、内容聚焦。

“会商会议召开的很及时、针对性很强,如何推进农业农村局牵头事项,纪检监察组为我们找准了方向、理清了思路,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对纪检监察组指出的问题全面认领、立行立改。”州农业农村局党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会商会议结束后,州农业农村局根据会议精神,认真修改完善《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方案》《任务清单》《“小切口”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州农业农村系统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推进会,确保清廉云南建设在全州农业农村系统落地见效。

做好会商“后半篇文章”同样至关重要。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持续跟踪问效,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形成指出问题、常态监督、及时反馈、跟踪督促的监督闭环,有效防止会商工作“雨过地皮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清廉云南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及时跟进监督联系单位牵头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灵活运用工作提示、蹲点调研、约谈提醒等方式做实日常监督,积极协助各监督联系单位党组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努力实现两个责任‘双向奔赴’。”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驻州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岩胆 || 责任编辑 谭蓉)